詐騙犯的資產怎么處理(诈骗犯被判刑后他的财产能否没收归国家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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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騙犯的資產怎么處理
8月9日,备受关注的上海“1·13”特大系列电信诈骗案进入开庭审理阶段。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于某、陈某、汪某、吴某诈骗案,是该系列案件中涉及主要成员、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。
据检察院指控,2015年4月起,被告人于某、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,利用合伙经营的昆山聚诚商务信息咨询公司、昆山天禧商务信息咨询公司的电话购物平台实施诈骗活动。于某负责公司人员与业务的组织管理,陈某负责诈骗所用“收藏品”的采购,并约定非法所得二人平分。后于某与被告人汪某、吴某等人共同研究通过电话实施诈骗的话术模板,再由汪某、吴某组织培训各自公司的员工,共计140余人分组实施电话诈骗。公司业务员通过拨打被害人电话,参照话术模板虚构的事实,谎称公司举行周年庆活动,抽奖免费赠送所谓“收藏品”(如胜利玉玺、手串、收藏版人民币、天下粮仓粮票等),肆意夸大“收藏品”的价值和升值空间。取得被害人信任后,业务员以收取所谓的“保证金”“物流及保价费”“税费”“过户费”“会员费”等名义骗取钱款。
2015年12月下旬,于某等人察觉到了公安机关调查其违法行为。为规避法律打击,他们改变诈骗手法,谎称“刮刮卡”中奖享受1000元代金券,夸大第四套收藏版人民币的价值和升值空间,引诱被害人高价购买第四套收藏版人民币。
今年1月13日,上海金山警方在江苏昆山警方的配合下,抓获了包括于某、陈某等主要团伙成员在内的170余名犯罪嫌疑人。截至案发,上述被告人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200余万元。
由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,案件影响范围涉及全国各省,金山法院组成专项合议庭进行审理,将分批对12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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